采购包1(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9,42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方案 | 1,000,000.00 | 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联系方式:0591-2870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
联系方式:0591-87719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辉、肖端
电话:0591-8771966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